臺中市113學年度初任教師回流座談會暨增能研習(暑假場)
說明:
一、 依據本市113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0月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5135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一) 研習時間:114年7月1日(星期二)上午9時20分至中午12時30分。
(二) 研習地點:本市慈明高中聖露樓(臺中市太平區光德路388號)。
(三) 報名資格:本市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11、112、113學年度分發之初任教師。
(四) 報名方式:請教師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25日(星期三)前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研習代碼5060813),限額250名,額滿為止。
三、 若貴校初任教師有相關提案或建議,請於114年6月13日(星期五)前至表單填具提案內容(網址:https://forms.gle/K9XZii7BHn2SzaQ47)。
四、 研習注意事項:
(一) 研習當日請依主辦學校指示停放車輛,建議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以共乘方式前往會場。
(二) 為利了解初任教師於教學現場適應情形,本研習以分組座談方式進行,期能了解初任教師實際增能需求及教學現場適應情形;分組討論依學習階段區分,並涵蓋A行政及B 教學兩個面向,請初任教師於報名時填列欲參與之分組主題及目前想了解之問題。
(三) 完成報名後若不克參與,請務必至遲於研習前1日聯繫本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專業實踐分團辦公室(電子郵件信箱:taichung0318@gmail.com);未完成請假程序且未出席研習者,將於研習後以電子郵件通知學校主管。
(四) 為響應環保,敬請自備文具及環保杯。
(五) 未盡事宜將以研習教師留存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請報名教師確認個人信箱。
五、 檢附旨案研習實施計畫乙份(如附件)供參。
一、 依據本市113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0月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5135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一) 研習時間:114年7月1日(星期二)上午9時20分至中午12時30分。
(二) 研習地點:本市慈明高中聖露樓(臺中市太平區光德路388號)。
(三) 報名資格:本市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11、112、113學年度分發之初任教師。
(四) 報名方式:請教師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25日(星期三)前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研習代碼5060813),限額250名,額滿為止。
三、 若貴校初任教師有相關提案或建議,請於114年6月13日(星期五)前至表單填具提案內容(網址:https://forms.gle/K9XZii7BHn2SzaQ47)。
四、 研習注意事項:
(一) 研習當日請依主辦學校指示停放車輛,建議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以共乘方式前往會場。
(二) 為利了解初任教師於教學現場適應情形,本研習以分組座談方式進行,期能了解初任教師實際增能需求及教學現場適應情形;分組討論依學習階段區分,並涵蓋A行政及B 教學兩個面向,請初任教師於報名時填列欲參與之分組主題及目前想了解之問題。
(三) 完成報名後若不克參與,請務必至遲於研習前1日聯繫本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專業實踐分團辦公室(電子郵件信箱:taichung0318@gmail.com);未完成請假程序且未出席研習者,將於研習後以電子郵件通知學校主管。
(四) 為響應環保,敬請自備文具及環保杯。
(五) 未盡事宜將以研習教師留存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請報名教師確認個人信箱。
五、 檢附旨案研習實施計畫乙份(如附件)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