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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本市110年度繪本創作比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 比賽相關時程:

(一) 報名時間:自110年5月10日(星期一)起至5月13日(星期四)止,逕至臺中市學生美術競賽成果暨報名網(http://tcart.tc.edu.tw/)報名。

(二) 送件時間:110年5月18日(星期二)及19日(星期三)送達鹿峰國小,收件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3時30分。

三、 得獎名單將於110年6月4日(星期五)前公告於上開網站,請逕至該網瀏覽查詢。

四、 各參賽作品(除廉潔教育類之外)於評審結束後,將於110年6月11日(星期五)前將作品連同得獎獎狀及獎品等以郵局便利箱(袋)等逕寄各校辦理退件事宜;廉潔教育參賽作品於後製完成後,另寄至通訊地址。

五、 獎勵方式及得獎獎狀內容以線上報名資料為依據,如需修正,請於110年6月7日(星期一)前郵寄至sue59324@tc.edu.tw (鹿峰國小學務主任蘇建豪)辦理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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