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5學年度美籍英語協同教學助理接待家庭活動實施計畫
說明:
一、 為增進本市學生英語溝通能力,提升國際視野,並結合本市美籍英語協同教學助理計畫,本局將甄選本市中小學生擔任接待家庭,增加親子文化生活體驗機會,並建立臺美友誼及促進雙邊文化交流。
二、 計畫相關內容:
(一) 接待期間:115年11月8日起至116年6月30日止。
(二) 錄取之ETA接待家庭務必參與待家庭相見歡活動(預定於115年11月8日(星期日)下午1時30分至5時辦理),如主要接待人未能到場,請由家庭中其他成員代表(次要接待人)至少1位出席,未能如期到場參加者,一律不予錄取,詳細活動地點及內容將另行於錄取郵件中說明。
(三) 接待家庭提供接待內容:
1、 協助ETA適應並融入臺中在地生活與文化,提供適切的支援。
2、 提供ETA家庭聚餐、節慶活動及文化體驗活動等,至少每兩個月互動一次。
3、 不需提供住宿。
4、 接待家庭於116年6月30日前繳交接待情形記錄表(附件二)者,將頒發教育局感謝狀乙幀;無繳交者,將納入未來申請接待家庭資格審查參考。
一、 為增進本市學生英語溝通能力,提升國際視野,並結合本市美籍英語協同教學助理計畫,本局將甄選本市中小學生擔任接待家庭,增加親子文化生活體驗機會,並建立臺美友誼及促進雙邊文化交流。
二、 計畫相關內容:
(一) 接待期間:115年11月8日起至116年6月30日止。
(二) 錄取之ETA接待家庭務必參與待家庭相見歡活動(預定於115年11月8日(星期日)下午1時30分至5時辦理),如主要接待人未能到場,請由家庭中其他成員代表(次要接待人)至少1位出席,未能如期到場參加者,一律不予錄取,詳細活動地點及內容將另行於錄取郵件中說明。
(三) 接待家庭提供接待內容:
1、 協助ETA適應並融入臺中在地生活與文化,提供適切的支援。
2、 提供ETA家庭聚餐、節慶活動及文化體驗活動等,至少每兩個月互動一次。
3、 不需提供住宿。
4、 接待家庭於116年6月30日前繳交接待情形記錄表(附件二)者,將頒發教育局感謝狀乙幀;無繳交者,將納入未來申請接待家庭資格審查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