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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台中市教育局辦理臺中市113學年度特殊教育知能研習-脊柱 裂學童合併內部器官障礙支持與協助案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3年度特殊教育研習規劃會議決議辦理。
二、旨揭研習資訊如下,餘請詳閱實施計畫:
(一)研習對象(錄取50名,按下列順序及報名先後錄取):
1、本市特殊教育教師或特教業務承辦人員。
2、本市普通班教師。
3、113年度擔任本市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特教學生助理
人員。
(二)研習時間:113年12月25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中午12
時。
(三)研習地點:本市豐原區豐原國民小學(臺中市豐原區新生
北路155號)晨曦樓3樓303會議室。
(四)研習報名方式:請參加人員於113年12月18日(星期三)
前,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網(https://special.moe.gov.tw/)」搜尋關鍵字後點選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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