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名稱並修正為「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名稱並修正為「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附「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全規定各1份。
說明:檢附「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全規定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