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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4年國民小學現職教師閩南語輔導認證研習實施計畫(第1梯次)

主旨: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113-114年國民小學現職教師閩南語輔導認證研習實施計畫(第1梯次)」乙份,請查照。

如果需要學校薦派的老師請3/2712:00前聯絡教務處教學組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3月1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0526號函辦理。
二、 為完備閩南語文師資及課程與教學資源及協助國小現職教師提升閩南語文應用能力,並通過閩南語文中高級以上認證考試,爰該署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 本梯次以滿足各國民小學閩南語文師資需求為優先,經查部分學校112學年度本土語文課程授課師資尚有不合格情形,請前述學校務必指派至少1名現職教師參加本研習(如學校不合格教師人數較多,應評估校內師資實際需求酌增薦派人數),並於113年3月29日(星期五)前至本局局務調查表(編號:14402)完成薦派名單填報,另請落實督導參訓教師報名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並確實到考;其餘學校亦得評估校內師資需求,依上開期限至局務調查表予以薦派。
四、 研習課程(中部場)自113年6月13日起至7月24日止(採視訊線上方式辦理,各場次線上教室連結將於開課前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錄取教師),並將於113年7月30日(星期二)加辦考前加強模擬測驗課程(採自由參加),薦派教師參與課程期間,請惠予公假登記及課務派代,研習課程結束後,薦派人員出勤紀錄將由承辦單位另行函送備查。
五、 本市本土語文授課師資合格率為中央一般教育補助款考核項目,請貴校務必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閩南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聘用相關師資,並逐步提高貴校現職教師具本土語文授課資格之比率。
六、 如有疑義,請洽承辦人梅小姐或鄭小姐;電話:(04)22183958;電子信箱:sherry118@mail.ntcu.edu.tw。
七、 檢附實施計畫及應薦派教師之學校名單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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