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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補助本市國民中小學教師通過英檢報名費

發文字號: 中市教小字第11300207201號
主旨: 有關112學年度補助本市國民中小學教師通過英檢報名費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市2030雙語政策-提升國中小師生口說英語展能樂學 計畫辦理。
二、 為增進教師專業素養,鼓勵國民中小學教師參加英語能力檢測,並補助檢測報名費,補助原則如下:
(一) 現職編制內之合格國民中小學教師(含正式及三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於112學年度期間通過英語檢測,並達到CEF架構B2級者(筆試及口試),得補助報名費(不含資料處理等手續費)。
(二) CEF架構之對照表係由檢測單位自行公布,請受補助教師申請時,需將報考檢測之對照表一併附上。
(三) 每位教師至多申請一種英語檢測報名費補助。
(四) 請填妥補助國民中小學教師通過112學年度英檢報名費統計調查表,並檢齊申請人之報考費正本收據(如為影本或電腦列印,請本人簽名)、對照表及成績通知單等資料(請影印2份);如以線上列印報名費繳款證明者,內容須明確呈現英檢報名項目,並請受補助教師簽名註記,以茲證明。

(五) 受理日期:

校內至113年6月17日止,請將附檔統計調查表與報名資料交至教務處教學組

三、 檢附報名費統計調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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