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109年度第9屆「得福畫福德」寫生比賽實施計畫
臺中市109年度第9屆「得福畫福德」寫生比賽實施計畫
一、活動主旨:為感念土地之神-「福德正神」,守護鄉土社區民眾福祉之恩德,特舉辦本寫生比賽,希能藉此推展社區藝文教育,鼓勵親子共同參與社區活動,建立社區民眾情誼,提升學生藝術與人文涵養。
二、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臺中市德林福德功德會(臺中市沙鹿區德林宮管理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竹林國民小學、沙鹿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五、贊助單位:丁丁藥局、安泰銀行沙鹿分行、竹林土雞城餐廳、宏盈鐵工廠、玖力機械工程有限公司、享利興業有限公司、佳格建設聚晴山、侑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明宙工業有限公司、林榮宗診所、金輝工業社、張解梅女士、凱基證券林應松、華南銀行沙鹿分行、順裕起重工程、聯傑企業(股)公司、顏蔭女士。
六、實施要點:
(一)報名日期:109年9月28日(星期一)起至109年10月13日(星期二)
(二)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報名表E-mail:sue59324@tc.edu.tw(蘇建豪主任)
(報名表如附件一,請務必以電腦打字、word檔格式傳送)
(三)比賽日期:國曆109年10月17日(農曆9月01日星期六)上午8:00至11:30
(四)比賽地點:沙鹿區德林宮(竹林國小對面,沙鹿區光華路302巷66號)
(五)參加資格:本市各國中、小暨公私立幼兒園學生皆可報名參加。
(六)比賽要點:
1.本次寫生以以德林宮土地公為主角,以本市教育政策樂齡學習計畫為繪畫主題,提倡敬老、親老價值觀念,並促進世代融合,營造老幼共學氛圍。繪畫表現內容應能符合本次的創作主題。
2.創作主題:幼兒園組:比賽當天現場公佈。
低年級組:比賽當天現場公佈。
中年級組:比賽當天現場公佈。
高年級組:比賽當天現場公佈。
國 中 組:比賽當天現場公佈。
3.作品規格:以四開大小之平面作品為原則。
4.創作媒材不拘,水彩、蠟筆、水墨皆可。
(七)注意事項:
1.比賽當天上午8:00-8:30報到,並領取圖畫紙及紀念品一份。
2.主辦單位提供畫紙(無主辦單位印信者無效),其他繪畫用具材料自備。
3.比賽時間截止前準時交件,逾時恕不受理。
4.作品規範:寫生作品須由學生在比賽時間內親自於現場完成。
5.比賽現場雖有交通管制,亦須請陪同之家長協助維護比賽學生個別安全。
(八)作品評審
1.分幼兒園組、國小低年級組、中年級組、高年級組、國中組等五組評審。
2.由主辦單位聘請藝文專家為評審委員,負責評審事宜。
七、獎 勵:各組錄取第一名1位:頒發臺中市政府獎狀乙紙及獎金新台幣伍千元整
第二名2位:頒發臺中市政府獎狀乙紙及獎金新台幣貳千元整
第三名3位:頒發臺中市政府獎狀乙紙及獎金新台幣壹千元整
佳 作12位:頒發臺中市政府獎狀乙紙及獎品一份
入 選12位:頒發臺中市政府獎狀乙紙及獎品一份(得依各組參賽人數彈性調整)
指導獎:各組前三名指導老師頒發獎狀乙紙。
八、頒 獎:
(一)評審完畢將得獎名單公告於德林宮公佈欄,並通知得獎者出席領獎。
(二)頒獎時間:國曆109年10月31日(農曆9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起
(三)頒獎地點:沙鹿區德林宮前廣場(台中市沙鹿區光華路302巷66號)
(四)頒獎同時展覽入選作品
九、附 則:得獎作品作者應同意得獎作品無償提供主辦單位印製畫集或文宣用圖像、公開展覽使用,不得向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未得獎作品不另退件。
十、本經費由臺中市德林福德功德會(臺中市沙鹿區德林宮管理委員會)、沙鹿區公所、及贊助單位相關經費項下支出。
十一、本計畫經臺中市德林福德功德會(沙鹿區德林宮管理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一、活動主旨:為感念土地之神-「福德正神」,守護鄉土社區民眾福祉之恩德,特舉辦本寫生比賽,希能藉此推展社區藝文教育,鼓勵親子共同參與社區活動,建立社區民眾情誼,提升學生藝術與人文涵養。
二、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臺中市德林福德功德會(臺中市沙鹿區德林宮管理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竹林國民小學、沙鹿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五、贊助單位:丁丁藥局、安泰銀行沙鹿分行、竹林土雞城餐廳、宏盈鐵工廠、玖力機械工程有限公司、享利興業有限公司、佳格建設聚晴山、侑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明宙工業有限公司、林榮宗診所、金輝工業社、張解梅女士、凱基證券林應松、華南銀行沙鹿分行、順裕起重工程、聯傑企業(股)公司、顏蔭女士。
六、實施要點:
(一)報名日期:109年9月28日(星期一)起至109年10月13日(星期二)
(二)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報名表E-mail:sue59324@tc.edu.tw(蘇建豪主任)
(報名表如附件一,請務必以電腦打字、word檔格式傳送)
(三)比賽日期:國曆109年10月17日(農曆9月01日星期六)上午8:00至11:30
(四)比賽地點:沙鹿區德林宮(竹林國小對面,沙鹿區光華路302巷66號)
(五)參加資格:本市各國中、小暨公私立幼兒園學生皆可報名參加。
(六)比賽要點:
1.本次寫生以以德林宮土地公為主角,以本市教育政策樂齡學習計畫為繪畫主題,提倡敬老、親老價值觀念,並促進世代融合,營造老幼共學氛圍。繪畫表現內容應能符合本次的創作主題。
2.創作主題:幼兒園組:比賽當天現場公佈。
低年級組:比賽當天現場公佈。
中年級組:比賽當天現場公佈。
高年級組:比賽當天現場公佈。
國 中 組:比賽當天現場公佈。
3.作品規格:以四開大小之平面作品為原則。
4.創作媒材不拘,水彩、蠟筆、水墨皆可。
(七)注意事項:
1.比賽當天上午8:00-8:30報到,並領取圖畫紙及紀念品一份。
2.主辦單位提供畫紙(無主辦單位印信者無效),其他繪畫用具材料自備。
3.比賽時間截止前準時交件,逾時恕不受理。
4.作品規範:寫生作品須由學生在比賽時間內親自於現場完成。
5.比賽現場雖有交通管制,亦須請陪同之家長協助維護比賽學生個別安全。
(八)作品評審
1.分幼兒園組、國小低年級組、中年級組、高年級組、國中組等五組評審。
2.由主辦單位聘請藝文專家為評審委員,負責評審事宜。
七、獎 勵:各組錄取第一名1位:頒發臺中市政府獎狀乙紙及獎金新台幣伍千元整
第二名2位:頒發臺中市政府獎狀乙紙及獎金新台幣貳千元整
第三名3位:頒發臺中市政府獎狀乙紙及獎金新台幣壹千元整
佳 作12位:頒發臺中市政府獎狀乙紙及獎品一份
入 選12位:頒發臺中市政府獎狀乙紙及獎品一份(得依各組參賽人數彈性調整)
指導獎:各組前三名指導老師頒發獎狀乙紙。
八、頒 獎:
(一)評審完畢將得獎名單公告於德林宮公佈欄,並通知得獎者出席領獎。
(二)頒獎時間:國曆109年10月31日(農曆9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起
(三)頒獎地點:沙鹿區德林宮前廣場(台中市沙鹿區光華路302巷66號)
(四)頒獎同時展覽入選作品
九、附 則:得獎作品作者應同意得獎作品無償提供主辦單位印製畫集或文宣用圖像、公開展覽使用,不得向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未得獎作品不另退件。
十、本經費由臺中市德林福德功德會(臺中市沙鹿區德林宮管理委員會)、沙鹿區公所、及贊助單位相關經費項下支出。
十一、本計畫經臺中市德林福德功德會(沙鹿區德林宮管理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