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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 2023-05-19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本土教育實施方案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年5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59332號函辦理。
二、 國教署為促進本土語言及在地文化傳承與發展,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辦理期程自112年8月1日至1
   13年7月31日止。
三、 本案補助基準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辦理,業務費臚列項目編列,以經常門為限,專款專用,每校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新臺幣6萬元。
四、 請於本(112)年6月9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將實施計畫(包括各校補(捐)助計畫項目經費表)免備文逕送本局彙辦(逾期恕不受理),電子檔(含核章掃描檔及word檔)請寄至承辦人電子信箱talent@tc.edu.tw。
五、 受補助學校應於113年7月31日前辦理結案;經費請撥、支用、核銷及結報事宜,應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相關作業書表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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