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銓敘部有關公務員於停(休)職期間得否於民間機構執行服務法第15條第2項所稱「領證職業」所為之事務解釋一案
主旨:轉知銓敘部有關公務員於停(休)職期間得否於民間機構執行服務法第15條第2項所稱「領證職業」所為之事務解釋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民國112年3月1日部法一字第11255416672號函辦理,並檢附前開函、附件(部法一字第11255416671號令)影本各1份。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民國112年3月1日部法一字第11255416672號函辦理,並檢附前開函、附件(部法一字第11255416671號令)影本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