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轉知有關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一案

主旨:轉知有關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民國110年7月12日部法二字第1105366601號函辦理。
二、 檢附前函影本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