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110年度結合統一發票 推行辦理「 稅藝驕點 」競賽活動實施計畫

臺中市110年度結合統一發票 推行辦理「 稅藝驕點 」競賽活動
(一) 書 法:題目如附件3 ,以毛筆正楷書寫,紙張由各校自備,字之大小,各組皆為7 公分見方(以上用 6 尺宣紙 4 開「 90 公分× 45 公分」書寫,紙張自備)。
(二) 繪 畫:題目如附件 3 ,作品以平面設計為限,圖畫紙由學生自備,畫紙以 4 開圖畫紙為限。

本校書法作品由生教組擇優一件參賽;繪畫由學務處聘請具美術專長老師擇優推薦一件參加,請參賽作品應貼妥標籤後,於4月29日下午4:00前送學務處生教組,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