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5年度「弱勢勞工住屋修繕計畫」延長受理期限至115年10月30日止

發佈者 : 事務組
【轉知】
主旨:有關臺中市政府115年度「弱勢勞工住屋修繕計畫」延長受理期限至115年10月30日止
說明:
一、 為關懷本市弱勢勞工改善其居住品質及提高其居住安全,請符合旨揭計畫之弱勢勞工(如低收及中低收勞工、勞保月投保薪資投保級距為31,800元(含)以下之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新住民等),以提升弱勢勞工福祉。
二、 檢附旨揭計畫1份(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