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法務部修正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部分規定(含總說明及對照表)乙份,並自一百一十年三月八日生效
主旨:函轉法務部修正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部分規定(含總說明及對照表)乙份,並自一百一十年三月八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110年3月12日府授政四字第1100055758號函辦理。
臺中市政府110年3月12日府授政四字第1100055758號函.pdf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部分規定修正總說明.pdf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pdf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pdf
公職候選人財產申報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