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清水區大秀國民小學陳隆輝主任、后里區后里國民小學吳碧珠老師身故,徵收弔慰金乙案

發佈者 : 幹事
轉知:清水區大秀國民小學陳隆輝主任、后里區后里國民小學吳碧珠老師身故,徵收弔慰金乙案
依據:台中縣教育會中華民國115年6月12日縣教會字第1150004769號辦理。
主旨:本會清水區大秀國民小學陳隆輝主任,后里區后里國民小學吳碧珠老師身故,徵收弔慰金乙案,惠請貴校協助辦理,請查照。

旨揭弔慰金,每位台中縣教育會會員應繳納200元,預計於7月份薪資中扣款。
相關訊息,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