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告】「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自中華民國110年3月1日起,參加大型集會活動之民眾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遵守飲食規定」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0年3月4日府授衛疾字第1100049888號函辦理。
二、 請各校(園)加強宣導所屬教職員工生及家長參加大型集會活動應配合全程佩戴口罩及遵守飲食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