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月12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6004422A號令修正發布
附件1-教育部函.pdf
附件2-教育部令.pdf
附件3-修正條文.odt
附件4-修正總說明、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