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函送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急難救助辦法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5年2月2日臺教秘(五)字第1150011379號函辦
理。
二、如有需急難救助之個案,請學校協助轉介;相關未盡事
宜,請逕洽該協會諮詢(電話:04-24810389)。
附件-衛生福利部函送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急難救助辦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