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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組
一、目的:藉由三對三籃球競賽,鼓勵小朋友走出戶外,參與休閒運動,培養
正確健康觀念,重視正當休閒活動,強健青少年體魄,並提供籃球
愛好者交流技術與經驗的機會,邀請各路好手一齊爭奪榮耀,將全
民對籃球的熱情盡情在球場上展現。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南屯區東興國民小學
三、比賽日期:114 年 12 月 25 日(星期四)09:00-12:00。
(※該日若遇雨無法比賽,改至 12 月 27 日 09:00-12:00)
四、比賽地點:臺中市南屯區東興國民小學籃球場。
五、報名費用:免費
六、比賽組別:國小組中年級組(男女可混隊)。
七、競賽制度:初賽三角循環,三取一晉級後單淘汰,取前四名。
八、選手資格:114 學年度國小中年級(三、四年級)學生
九、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4 年 12 月 7 日(日)截止。
總隊數為 24 隊(含東興國小 12 隊),以大會報名表單順序為主。
十、報名方式:掃描 QRCODE 填寫 Google 表單。(報名成功主辦單位回信告知)
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r5jM2ky4d92ermmi6
十一、報名須知:
(一) 每隊人數 3 名, 1 名替補,共計 4 名,最少須以 3 名人員報名參賽。
(二) 於表單內詳填姓名、出生年月日與聯絡信箱。
※所填寫的信箱若無法聯繫聯絡人,視同報名失敗(棄權),不再另
行通知。
(三) 同一名球員只能選一隊報名參賽,請不要同人員出現在不同隊伍內,
比如說,a 球員出現在 A 隊,同時又出現在 B 隊。若發現此情形,該
人員所報名出賽的所有隊伍,當場取消資格。
十二、報到時間:114 年 12 月 25 日(星期四)08:30-09:00。
十三、賽前查核:
(一)由各隊於比賽開始前向裁判提出是否須身份查核,比賽開始即恕不受
理。
(二)若要求身份查核則兩隊皆須提供實體證件供查核檢驗,如有資格不符
或頂替即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十四、獎勵辦法:取前四名頒贈獎牌。
十五、比賽日已為本次活動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參賽選手請自行辦理加保個
人意外險。
十六、比賽規則:
1、每隊報名限 4 人,3 人上場,1 人為替補人員。最少以 2 人比賽至終場,
若不足兩人,則由對方球隊獲勝。
2、比賽開始時,該比賽球隊逾時,唱名三次未到,將計時一分鐘,逾時未
到場視同棄權。
3、開賽球權由猜拳獲勝隊伍選擇球權。
4、得分判定情況如下:投球中籃算 1 分、三分球投籃區域球中籃算 2 分,罰
球每中一球得 1 分,且罰球不站位,罰球後球權交換。
5、非得分隊球員在球籃下方(非端線外)應運球或傳球至三分線外。
6、若進攻隊球員搶獲籃板球,可繼續試圖投籃而不須使球回到三分線外,
若防守隊球員搶獲籃板球,則必須通過傳球或運球,使球回到三分線
外,若防守隊攔截或封阻而獲得球,必須通過傳球或運球,使球回到三
分線外。
7、時間終了時得分相同,則進入罰球賽。
8、時間規則:每場比賽時間為 6 分鐘(無中場時間、無暫停,即不停錶),
得分先達 11 分者為勝,若兩隊皆未達 11 分,則以得分高者為勝;每次
進攻時間為 20 秒,如遇拖延或消極比賽(如不試圖得分)時,裁判得
逕行「進攻最後 5 秒鐘」之警告。
9、比賽無暫停,如遇球員受傷之情況,則視裁判排定。
10、得分判定:三分球線內為 1 分,三分球線外為 2 分,罰球為 1 球 1 分。
11、犯規與罰球規則:每隊犯規累積 4 次(含)以上時,對方球隊進入加罰狀
態。每場比賽每人犯滿為 3 次,須替補人員上場替換。
12、所有規則及指引均由裁判執行,所有不禮貌、不君子及缺乏運動精神之
行為,均可被判取消參賽資格。
13、除上述規則外,其餘均按國際籃協(FIBA)國際籃球規定執行之。
14、競賽期間若有違反運動精神、無故棄權、鬧事等情節,一律除名並取消
比賽資格。
15、大會擁有更改所有規章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