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調用市立中小學教師服務實施要點」第四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主旨: 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調用市立中小學教師服務實施要點」第四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附「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調用市立中小學教師服務實施要點」修正總說明、對照表及全規定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