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督導辦法」業經教育部於 113年5月2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1190A號令訂定發布

主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督導辦法」業經教育部於
113年5月2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1190A號令訂定發
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法規命令條文各一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5月2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1190D號函
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