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各部會訂定「進入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應佩戴口罩」之公告
※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本公告所示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應配戴口罩,並自中華民國109年12月1日生效。公告事項詳如附件。
各部會訂定「進入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應佩戴口罩」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