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110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9年10月28日臺教社(四)字第1090156629號函暨本局109年9月8日中市教小字第1090076493號函(諒達)辦理。
二、 檢附「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1份,如有其他問題,請逕洽教育部(電話:02-77365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