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教育法修正條文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7月7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84862號函暨總統府秘書長112年6月21日華總一義字第11200052770號函辦理。
二、 本修正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669號,請至總統府網站(https://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項下查閱瀏覽。
三、 檢附總統府秘書長及教育部來函各1份。
國民教育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