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部分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主旨: 修正「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部分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附「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部分規定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全規定1份。
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部分規定修正總說明.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