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調整0+7自主防疫期間之篩檢時機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6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15160號函辦理。
二、近期國際疫情趨緩,未發現具威脅之新型變異株,配合邊境管制及社區防治措施穩健開放,自2月7日起調整自主防疫,說明如下:
(一) 取消原入境當日或自主防疫第一天或匡列為接觸者當天以快篩試劑進行快篩。
(二) 取消外出須有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之規範。
(三) 修改為「自主防疫期間如出現症狀再使用家用快篩試劑篩檢」。
三、相關內容請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