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案件處理要點」部分規定及第十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主旨: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案件處理要點」部分規定及第十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附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案件處理要點」部分規定及第十點附表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修正規定及全規定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