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111年12月1日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2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70985號。
二、相關內容請詳閱附件。
111年12月1日衛生福利部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