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檢送「教師請假規則」第8條及第9條規定之解釋令1份
主旨:檢送「教師請假規則」第8條及第9條規定之解釋令1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111年11月17日臺教人(三)字第1110089830B號函辦理,併附教育部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1110801-經折抵教育實習之試用教師、代課及代理教師年資,不得採計為休假年資.pdf
教育部111年11月17日臺教人(三)字第1110089830B號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