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重申有關公立學校教師擔任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管理員者,於投票日前一日至公所點領選舉票及佈置投開票所期間之公假及核支該公假所遺課務之鐘點費一案
主旨:重申有關公立學校教師擔任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管理員者,於投票日前一日至公所點領選舉票及佈置投開票所期間之公假及核支該公假所遺課務之鐘點費一案,請依教育部108年9月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077978號函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市選舉委員會111年11月8日中市選一字第11131503331號函辦理。
二、 檢附教育部108年9月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0978號原函影本1份供參。
教育部108年9月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077978號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