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有關公務員赴中國大陸參加司法考試及法院實習,是否違反兩岸條例相關規定疑義一案,請查照。
主旨:有關公務員赴中國大陸參加司法考試及法院實習,是否違反兩岸條例相關規定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民國111年10月14日總處培字第1110022140號函辦理。
二、 檢附前函影本1份。
1110926-有關公務員赴中國大陸參加司法考試及法院實習,是否違反兩岸條例相關規定疑義一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