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銓敘部函關於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4款所定娩假及流產假之起算規定一案,請查照。

主旨:轉知銓敘部函關於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4款所定娩假及流產假之起算規定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民國111年8月4日部法二字第1115475501號函辦理。
二、 檢附前函及勞動部函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