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111學年度本市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子計畫十四、學生學習扶助18小時師資培訓(國小教師組)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1年7月20日中市教小字第1110061252號函(諒達)辦理。
二、 旨案相關報名資訊業以上開公函函發各校,惟漏附計畫內容,現補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