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銓敘部修正之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與〈簡式〉各1份

主旨:檢送銓敘部修正之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與〈簡式〉各1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民國111年6月17日部管四字第111546516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