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1年3月7日起調整入境居家檢疫政策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11年3月7日府授衛疾字第1110053373號函辦理。
二、指揮中心調整入境居家檢疫政策為「縮短居家檢疫天數為10天,並於檢疫期滿後接續7天自主健康管理」。
三、相關居家檢疫政策調整內容請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