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交流活動

說明:
一、 依據客家委員會110年10月20日客會語字第1106700655號函辦理。
二、 旨揭實施計畫前以110年9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100071369號函(諒達)轉知各校,現客家委員會就影片上傳及相關費用津貼部分修正實施計畫。
三、 旨揭修正後實施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 影片上傳方式及時間:
1、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12月17日(星期五)止。
2、 報名網站:該會客語生活學校教學資訊中心系統-客家藝文競賽(網址:https://school.hakka.gov.tw/Game_110/default.aspx)。
3、 影片上傳方式:上傳至YouTube,並複製連結至報名網站影片上傳欄位(影片上傳方式詳如附件)。
(二) 相關費用津貼:由參與學校上傳影片後,列印行政費用收據核章並上傳至報名網站,經檢核無誤後,一個月內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