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新修正教師法暨其子法法制運作專業實踐之教師研習計畫」之「教師法重要內涵」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0月21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00136252號函辦理。
二、 查本市教師會訂於110年12月29日(三)下午1時至4時30分辦理「教師法重要內涵」研習,請貴校依教師請假規則與公(差)假暨差假期間所遺課務相關規定,本權責辦理假別核給及課務排代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