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環境教育輔導團辦理「由科技教育啟發氣候變遷解決之道」課程
一、依據中市教體字第1100069876號函辦理。
二、旨案活動資訊摘要如下:
(一)辦理日期:110年9月24日及10月1日(2場次可自行擇一場次報名)。
(二)辦理地點:臺中市立新國中4樓科技中心(大里區甲堤路236號)。
(三)防疫期間,請參與學員遵守相關防疫規定,入校研習應出示疫苗接種卡或快篩陰性證明(可用手機拍照存檔寫上日期及簽名出示)。
三、相關細則詳閱附件。
附件一「由科技教育啟發氣候變遷解決之道」實施計畫.doc